福州屏东中学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
量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3年12月第十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引导教师切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提高学校管理效能。按照市教育局榕教人〔2023〕20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晋升职务和岗位聘任量化考评办法 (试行)》的通知)、榕教人〔2021〕22号文件(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集团教师职称试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及榕教综〔2023〕15号文件(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集团教师轮岗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福州屏东中学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的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教师评价考核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与反馈作用,实现教师发展与学校发展的统一。
(二)注重过程性、发展性、综合性评价相结合,激发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
三、考评办法
福州屏东中学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立足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校内同行认可为核心,通过量化考评择优推荐参评高一级教师职务和岗位聘任对象。量化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模块包括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教龄、任职年限、业务考核、名优骨干、突出贡献、民主测评、组织评议等。
(一)师德师风
知准则、知敬畏、守底线,未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和师德失范行为。若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查处并取消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资格的,自处理决定下发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职务晋升及岗位聘任。
(二)年度绩效考核50分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同系列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的累计平均值的50%(保留两位小数)作为任期内年度绩效考核的量化分值。因分娩假期间的年度考核可不计入(跨年度可任选其中一个年度)。平均分值未达35分的人员不得参与职务推荐或岗位聘任。具体说明如下:
(1)现职:晋升职务推荐中现职指现聘职称(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岗位竞聘中现职指现聘岗位等级(专技三级至专技十三级),下同。
(2)近五年年度考核得分应包含任现职当年考核分数,若未满五年则按实际任现职年份统计。
(3)从外校调入我校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分数从调入我校后计入量化。
(三)教龄15分
教龄指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含见习期、编外合同教师),教龄计算办法按照闽政[1985]88号文件规定执行。间断任教年限计算为扣减间断时间前后累计计算。每年0.5分,不足1年不得分,满分15分。
(四)任职年限7分
晋升职务年限为任现职(职称)年限,岗位聘任年限为任现职级(岗位等级)年限。以现职(级)起聘时间进行计算,扣除申报晋升职务(岗位聘任)最低任职年限,每增加1年得0.5分,不足1年不得分,满分7分。
说明:
(1)按《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初级教师职务晋升中级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要求为4年及以上,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任职年限要求为2年及以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见习期满考核认定。中级教师职务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要求为5年及以上,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任职年限要求为2年及以上。
(2)按岗位聘任规定,在现职级(岗位等级)聘任年限要求为2年及以上。
(3)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及岗位竞聘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五)业务考核8分
由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成员及学科教师组成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对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竞聘的对象进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个人考核得分平均值的8%(保留两位小数)为业务考核量化分值。
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附件1:福州屏东中学晋级竞岗业务考核工作方案
(六)名优骨干(指导教师)5分
名优骨干指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且在聘期内的教学名师、教育专家、领衔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1.省教学名师、省名校长、市教育专家得5分;
2.省学科带头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市优秀校长、市教学名师、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获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省赛特等奖的指导教师、教师教学能力或班主任能力比赛省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得4分;
3.市学科带头人、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名师、获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省赛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教师教学能力或班主任能力比赛省赛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得3分;
4.县(区)学科带头人、县(区)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获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省赛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教师教学能力或班主任能力比赛省赛三等奖的指导教师、中职学校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得2分;
5.市骨干教师、获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省赛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得1分;
6.职专双师型教师、县(区)骨干教师得0.5分。
省名校长、市优秀校长、各级名优骨干、职专双师型教师自认定当年起,每五年以最高项得分选择一次加分。暂缓参加名优骨干聘期考核的人员,该项目当年度不得分。
指导多个教师在同一届比赛获奖的指导教师不得累计得分,取其最高奖分值得分。
(七)突出贡献5分
综合评价教师在学校发展改革、课程教学改革、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
具体认定细则详见附件2:福州屏东中学晋级竞岗突出贡献认定方案
(八)民主测评5分。
通过教代会或教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教师民主测评90%以上通过的得5分,80%-89%通过的得4分,70%-79%通过的得3分,60%-69%通过的得2分,低于60%的不得分。
存在竞争关系的申报人员、其他构成回避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人员,应主动回避。
(九)组织评议5分
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对申请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竞聘的对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组织评议。按照符合申报晋升职务和岗位竞聘对象的人数,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评聘要求进行等额投票表决。五分之四以上通过的得5分,四分之三通过的得4分,三分之二通过的得3分,二分之一通过的得2分,低于二分之一的得1分。
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竞聘对象均需在组织评议前进行个人述职。
四、工作程序
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竞聘考评工作,工作程序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评议、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
(一)成立小组。学校经教代会通过成立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一线教师不少于二分之一。小组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动员学习。学校组织教师学习省、市教师职务评聘有关文件;通报本校岗位空缺情况;明确评聘范围对象、评审条件、申报岗位等级和数量。
(三)个人申报。凡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评聘标准条件和要求的教师,个人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证明等材料。
(四)材料展示。学校要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学校范围内展示3天。
(五)组织考评。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参照《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晋升职务和岗位聘任量化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六)结果公示。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申报人员量化各考评模块分值、总分值及排名情况,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确定人选。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根据量化考评结果,按推荐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认推荐评聘对象,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说明:
1、岗位聘任。按市教育局的规定,在优先保证校级领导职级岗位的前提下,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根据量化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空缺岗位等额推荐拟聘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2、推荐评审。按当年上级文件规定的推荐比例及当年岗位核定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推荐参评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八)其他要求。业务考核方式、突出贡献的评价由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每年组织研究制定细则,经校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加分项目
具备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项目,可享受一次加分待遇。同时符合多个加分项目的人员可选择累计加分。
(一)援藏、援疆、援宁教师在支教期满(自本办法下发后执行),经考核合格后,在晋升职务或岗位聘任量化考评总分中加10分。若在支教期间,通过当地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则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二)选派到福州三中滨海校区、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和福州滨海新城实验幼儿园支教的教师,完成支教任务后,在晋升职务或岗位聘任量化考评时,总分加2分。
(三)中小学(幼儿园)获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省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在职务晋升或岗位聘任量化考评时,总分各加8分、6分、4分、2分,对参加省赛未获奖的加1分。
六、其他事项
(一)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合格的,要求相应顺延一年参与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要求相应顺延两年参与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
(二)当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与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参评资格,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四)新调入教师(不包含校级领导),在本校工作未满两年,不得参与职务晋升及岗位竞聘。
(五)对临近退休人员享受相关照顾,具体说明如下:
①临近退休人员需参与岗位竞聘量化过程,于退休前两个学年享受加分照顾。退休前一学年参加岗位竞聘的,量化总分加3分;退休当学年参加岗位竞聘的,量化总分加6分。
②当学年在保证校级领导职级岗位的前提下,退休人员在其退休前2个月(聘用及工资手续办理需要)有可用晋级岗位的,根据岗位数量参照量化排名顺次聘任。其中,9月、10月退休人员应参与前一学年晋级竞岗申报,方可享受优先聘任照顾。
③女教师在五十五岁到龄退休的,需于申报前作出到龄退休的书面承诺,才可享受该政策。
(六)每轮岗位聘任量化分值有效期从公示之日起至第二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岗位聘任将根据教育局当年核岗情况,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聘任。
(七)教辅人员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竞聘办法参照本细则执行,其中教龄年限按工龄年限计算,不设置业务考核项目。但实验员系列在中高级职称评审时必须按教育局要求参加统一业务考核。
(八)各项加分负责处室说明。第三点考评办法中第(一)、(二)、(三)、(四)、(六)、(九)项内容,第五点加分项目、第六点其他事项中第(五)项由校办公室负责实施;第(五)项内容由教务处负责实施;第(八)项内容由校工会负责实施;第(七)项突出贡献根据方案由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保处共同负责实施。各处室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申报职务晋升推荐和岗位竞聘的各项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对加分情况进行确认与核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提交各项量化考核分数汇总表。
(九)根据榕教人〔2021〕22号文件(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集团教师职称试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福州屏东中学教育集团中级教师职称竞聘依照2022年1月21日九届五次教代会临时会议通过的《福州屏东中学教育集团中级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实施方案(试行稿)》执行。
(十)根据榕教综〔2023〕15号文件(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集团教师轮岗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参加定期交流的教师认定为轮岗交流经历,可优先评聘相应职务(岗位)。无特殊原因,拒不服从定期交流的教师,当年度不得参与晋级竞岗,3年内年度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先评优。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根据我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方案,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十二)本量化考评标准实施细则由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上级有关部门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
福州屏东中学晋级竞岗业务考核工作方案
(2023年12月第十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榕教办人〔2023〕8号】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福州市中学高级教师、市属学校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的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支撑评审业务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水啸、郑其瑞
副组长:曾志勇、李展鸿
组 员:郑天宇、林菡、孙培岩、李菁、黄青峰
二、考核形式
(一)听评课:总时长70分钟。包含观看教学视频和写不少于500字的听评课记录。
(二)片段教学:进行10分钟的模拟课堂教学。
(三)习题解析:对1道习题进行5分钟的阐述。
三、考核要求
(一)听评课:对授课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实施、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展开评价,并提出教学改进意见。分值30分。
(二)片段教学:根据课程标准及教学规律进行教学活动设计,能够按照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进行教学,将教学构想具体化、实践化。分值40分。
(三)习题解析:从教学评一致性的要求出发,阐述该题对本课或本单元教学目标、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作用,能对习题的表述、训练的指向、对应的学业水平要求以及适合的学生群体等方面展开评析。分值30分。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流程 | 工作人员 |
流程一 | 工作人员在弘远楼一层道德讲堂集中,收缴手机,发放对讲机,发放相关材料,由考务负责人进行简要培训(约15分钟),后前往各工作地点: |
流程二 | 参评教师在道德讲堂集中,签到并收缴手机。 由考务负责人进行简要说明。 引导参评教师先到观课室观课,观课结束后到候考室等候。 观评课考室工作人员开始拷贝观课视频。 |
流程三 | 观评课考室工作人员组织选手签到,开始观课评课。 |
流程四 | 收缴选手评课稿,组织选手到候考室等候习题解析与片段教学考核。 |
流程五 | 1.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评委在考室对评课稿评分,做好成绩录入等工作。 2.候考室工作人员开始抽签并按照顺序引导参评教师进入备考室(每人间隔15分钟),随后开始准备片段教学与习题解析,时长55分钟 |
流程六 | |
流程七 | 考核结束,协助评委整理材料,陪同组长带领评委回到主考室(阶梯教室),将本组纸质评审材料(选手签到单、评分表等)及相关物品等交给负责相关工作人员,与评委组长一起将成绩录入电脑,经核验后当场打印成绩表并与评委共同签字后上交。 |
五、工作人员职责
(一)观评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拷贝观课视频,以局域网方式发放;
2.计时(70分钟)、提醒时间,收集观评课稿;
3.引导参评教师前往候考室;
4.将收集整理好的观评课稿交于评委。
(二)候考室工作人员职责
1. 组织教师签到、抽签,组织选手按序就坐;
2. 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请参评教师前往备考室。
(三)备考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抽签顺序组织参评教师依次做好,根据其学科、学段,发放片段教学教材与解题析题题目以及稿纸。
2.计时(55分钟),时间结束后引导参评教师前往片段教学考室。
(四)片段教学考核室工作人员职责
1.依据抽签顺序,片段教学考核室进行“片段教学及解题析题”(片段教学10分钟,习题解析5分钟),做好好答题计时、倒计时提醒、成绩录入等工作。
(1)提醒评委:评分应分成片段教学与习题解析两部分,分数应写到小数点后一位;
(2)均分计算:7个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的分数可以用铅笔轻划),而后五个数值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核结束,将所有材料带回主考室,与评委组长一起将成绩录入电脑,经考务人员核对无误后,现场打印,评委与工作人员均需签字。所有纸质、电子材料提交完毕后,本组评委及工作人员方可一起离开。
附件2:
福州屏东中学晋级竞岗突出贡献认定方案
(2023年12月第十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一、基本原则
根据《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晋升职务和岗位聘任量化考评办法(试行)》(榕教人〔2023〕20号)规定,突出贡献指综合评价教师在学校发展改革、课程教学改革、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根据该原则制定《福州屏东中学晋级竞岗突出贡献认定方案》。
二、认定条例
(一)任职年限贡献
从教以来,担任中层(含校内认定)及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组(副)组长、年段(副)段长、班主任、“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仅认定体艺信劳学科,2013-2014学年之前为兴趣小组),累计满15年,每再担任1年,得0.1分,不满1年不得分,依次累加。高级职称教师任现职起担任年段(副)段长、班主任工作累计满5年,每再担任1年,另得0.1分,封顶1分。同一时间担任以上多项职务的,累计年限不叠加。该项分值封顶2分。任职年限贡献证明仅可用于当年晋级竞岗使用,逾期作废。
(二)赛事获奖
1.任现职(级)以来教师本人参加比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比赛,同一年度指导参加学生同一项比赛、多人次获奖的只取最高奖项,不累加。合作指导获奖的,指导教师认定前2名,得分由前2名指导教师均分。具体分类加分如下:
(1)五大学科竞赛
直接指导学生参加高中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 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前50名)5分、一等奖(50名之后)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一等奖1.5分、省二等奖1分。
(2)科技类竞赛
直接指导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二等奖以上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
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更名为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国际级奖项2分,全国一等奖1.5分,全国二等奖1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等奖1.5分,全国二等奖1分。科技创新大赛中科幻画等项目在年度绩效考核已赋分,不列入突出贡献奖。
(3)艺术作品获奖
①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注:美术作品省一等奖1.5分,省二等奖1分。
②音乐、舞蹈教师原创的作品在中央、省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注:6件作品2分,4-5件作品1.5分,3件作品1分,同一作品参加不同活动不累计加分。
③音乐、舞蹈、美术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注:荣获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荣获省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
(4)体育赛事获奖
①体育教师本人参加省运会以上比赛。
荣获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荣获省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
②体育教师直接指导(排名前2,得分均分)学生参加省中学生联赛、锦标赛、学青会(由原全国学生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合并而成)获个人类项目前六名或集体类项目前八名。
注:省中学生联赛、锦标赛、学青会指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赛事。学青会(国家级)第1-2名5分,第3-5名3分,第6-8名2分;省级联赛、锦标赛第1-2名等同于省一等奖1.5分,第3-6名等同于省二等奖1分;集体类项目第1-4名等同于省一等奖1.5分,第5-8名等同于省二等奖1分。
2.任现职(级)以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国家级德育活动,并由教育局思政处认定进入学校年度思政德育积分,国家级奖项得2分,省一、二等奖分别得1.5分、1分,同一年度指导参加学生同一项比赛、多人次获奖的只取最高奖项,不累加。
(三)中高考综合效益
对本届中高考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毕业班学科教师依贡献值加分。贡献值计算方法与对应分值:(当届入口排名-该学科排名)/当届入口排名≥0且≤20%,任课教师加1.5分;(当届入口排名-该学科排名)/当届入口排名>20%且≤40%,任课教师加2分;(当届入口排名-该学科排名)/当届入口排名>40%且≤55%,任课教师加2.5分;(当届入口排名-该学科排名)/当届入口排名>55%,任课教师加3分。注:“当届入口排名”初中指上一届中考综合排名(含民办校),高中指本届中考录取市排名。
该项贡献加分,在任现职务(初级、中级、高级)期间可多次取高认定,重新认定生效后前次认定分数作废。任现职务(初级、中级、高级)内晋级竞岗仅可使用一次,使用后无法再次认定。
(四)重要学术成果
1.获1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5分,国家级二等奖(不限排名),或省级特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得3分;获1项基础教育成果奖市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得2分,市级二等奖(排名第1)得1分。
2.公开出版1部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第一或第二作者),得1.5分。
注:著作指正式出版的具有CIP数据核字号的教育教学类或学术类著作。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习题集、教辅资料不能视为学术著作。
3.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得1分;
4.自2023年以来有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主持的课题或实验项目研究成果被教育部推广或指定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项目或课题主持人得2分。
(五)突发事件处理
自然灾害预警达到红色或橙色等级,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需要24小时值守的,每次得0.1分;突发卫生公共事件达到甲管,工作危险且需要大量工作时间投入的,按学年得0.3分;突发较大学校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处理难度大、花费时间多、处理效果较好的,每次得0.1分;突发严重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参与抢救、及时挽救生命的,每次得1分。此项认定由总保处汇总后呈报党委会研究确定。
(六)未尽事项
如有其他特殊贡献情况,由办公室呈报党委会讨论决议。
三、认定程序
1.教师个人自申报晋升职务或岗位竞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相关处室开具任职年限贡献证明(附件2-1)提交至办公室,并提交突出贡献认定材料(证书复印件等)至相关负责处室进行材料初审或登记,初审无误后由处室统一汇总至办公室。具体说明如下:
(1)任职贡献证明:办公室领取任职年限贡献证明表格,至各处室认定任职年限并由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其中,中层(含校内认定)及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由办公室认定,教研组(副)组长、“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仅认定体艺信劳学科,2013-2014学年之前为兴趣小组)由教务处认定,年段(副)段长、班主任由德育处认定。
(2)教务处负责初审部分:第(二)条赛事获奖第1项,第(三)条中高考综合效益,第(四)条重要学术成果。
(3)德育处负责初审部分:第(二)条赛事获奖第2项。
(4)总保处负责初审部分:第(五)条突发事件处理,由总保处汇总后先呈报党委会研究确定。
2.由学校岗位评聘推荐领导小组于当年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及岗位竞聘组织评议环节前,对突出贡献材料进行认定,并开具突出贡献认定证明(附件2-2)。
3.突出贡献加分说明:
(1)任职年限贡献证明仅可用于当年晋级竞岗使用,逾期作废。
(2)其他突出贡献认定证明用于任现职(级)以来推荐高级职务晋升或细分岗位晋级量化考评,仅可使用一次,可选择加分年度,可多项证明累计加分,分值上限为5分。如需使用加分,请于当年突出贡献认定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认定证明至办公室。